滨海新区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天津市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区级层面的职责权限,坚持务实、管用、有效原则,研究出台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区人大工作的五方面20条具体措施。

  据悉,该意见对新区各级党委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权提出了具体措施,深入推动制度创新,支持人大行使选举任免权。推动区人大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以及自贸试验区建设、各开发区改革发展,大胆改革创新,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区区委把推动加强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重点。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动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围绕理论武装突出政治学习、干部队伍突出提升政治能力、基层组织突出强化政治功能、正风肃纪突出严明政治纪律4个方面,提升区人大常委会、专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逐步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提高有法治实践经验的常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比例;探索建立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人大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推动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完善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平台,加强代表履职平台载体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