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就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总体考虑和民法典主要内容作了讲解。
李鸿忠在讲话中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历史性、划时代的一大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大力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重大契机,全面提高我市法治化治理水平。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李鸿忠强调,要坚持立法、执法、司法等协同发力、一体推进,确保民法典实施有力有效。一是抓紧梳理完善地方立法。对我市地方性法规中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及时清理修改,做好地方配套法规制定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三是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对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李鸿忠强调,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集体学习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在各区设分会场。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警天津市总队司令员、政委,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各区、街乡镇有关负责同志,约1650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