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港保税区发布《部分环境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目录》,对16个行业、75类环境影响相对轻微的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该《目录》在本市现有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41类项目的基础上,又将范围进一步延伸至口罩、防护服生产等34类建设项目。

  据了解,保税区针对区域产业特点及防控疫情需要,进一步深化审管联动机制,采用差别化管理的思路,将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市规定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为区相关企业节省时间和资金成本,也更有利于企业守法经营。在企业监管方面,保税区进一步完善、细化审管标准,事前明确对不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事中事后按类别开展对应监管,既避免出现“一刀切”政策限制住企业投资发展,又使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集中力量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审管联动,确保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据悉,该举措是保税区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又一次突破,用“政府定标准、重监管+企业做承诺、守信用”的新模式,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自去年起,保税区陆续推出“最简告知承诺制”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已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9个行业6大类事项。此次,保税区差别化管理目录推出后,将使区内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