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截至2月2日11时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增至48例,其中宝坻区5例:

  宝坻首例患者张某某,系宝坻区百货大楼销售人员;

  第二例患者赵某某,为第一例确诊患者张某某的丈夫;

  第三例患者汪某某和第四例患者白某某,均为首例患者张某某的同事;

  第五例患者田某某曾去过在百货大楼工作的第四例、第三例确诊患者工作区购物。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布了该区第五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宝坻区第五例(全市第48例)

  活动轨迹

  患者田某某,宝平街道宝平景苑西区居住,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新都汇店)销售人员。

  1月23日15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8时返回家中;

  1月24日,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8时下班后,回老家史各庄镇史各庄村过年,并与家人用餐;

  1月25日13时,返回家中,未出门;

  1月26日,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

  1月27日,在区正心大药房(新都汇店)上班;

  1月28日,家中休息;

  1月29日,7时40分至21时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4时出现头晕、干咳、发热等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1时30分返回家中;

  1月30日,家中休息,19时30分到区中医院就诊,21时返回家中;

  1月31日,家中休息;

  2月1日,7时40分至14时,在区正心大药房(塞纳底商店)上班,14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48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48例患者,女,26岁,现居住于宝坻区,为宝坻区正心大药房售货员。1月23日15时至18时患者曾去过百货大楼鞋区(第43例确诊病例工作区)、服装区和珠宝区(第37例确诊病例工作区)购物。患者1月29日出现发烧、头晕、干咳等症状,自服退烧药缓解,后去宝坻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取药后返回。2月1日因症状未缓解前往宝坻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2月2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8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宝坻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

  宝坻区第四例(全市第43例)

  活动轨迹

  2月2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四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白某某,钰华街道凯瑞国际小区居住,为宝坻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管理人员。

  1月21日15时,出现发热、头痛、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20时15分,到顺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用药后症状缓解;

  1月22日,正常上班;

  1月23日,正常上班,20时再次发热,在家休息;

  1月24日6时30分,到海滨医院就诊;

  1月25日16时,到顺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

  1月26日,家中休息未外出;

  1月27日1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

  1月28日—1月30日上午,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1月30日下午—2月1日,在市级医院就诊。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43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43例患者,女,35岁,天津市宝坻区百货大楼售货员,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与第34例确诊患者和第37例确诊患者为同事。患者1月21日出现发热,曾多次就诊于社区医院对症治疗,1月27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因再次发热就诊于市胸科医院,当日转医科大学总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病毒核酸检测阴性,2月1日第4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3例病例,为重症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排查中。

  宝坻区第三例(全市第37例)

  活动轨迹

  2月1日中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汪某某,朝霞街道开元新居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宝鑫珠宝销售经理。

  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期间与一高热客户接触;

  1月18日,先后到和平区取证件、西青区采购,并在区百货大楼门店会见外地来访客商;

  1月19日—24日,正常上班;

  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服用退烧药后症状缓解;

  1月26日,在家服药休息;

  1月27日,到海滨医院就诊;

  1月28日—29日,按医嘱在家服药,症状缓解;

  1月30日,停药并到福心家园劝宝超市购物;

  1月31日,再次发热,随即到区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至区人民医院。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7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37例患者,女,43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为第34例确诊病例的同事,发病前无武汉旅居史,于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在北京某珠宝商城与一高热客户密切接触。该患者25日自测体温出现发热,自行服药治疗后症状缓解,30日停药后再次发热,31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7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目前其已确认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宝坻区第二例(全市第36例)

  活动轨迹

  2月1日中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三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赵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丈夫。

  1月24日,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期间去朋友家串门;

  1月25日,在家未出门;

  1月26日,前往海滨社区门诊为张某某拿药;

  1月27日—29日,带张某某到海滨医院就诊,期间曾前往劝宝购物广场、宝鑫景苑劝宝店、宝鑫景苑小区南门西侧菜店、海滨菜市场购物,1月28日曾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好转;

  1月30日,陪张某某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再次发热;

  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6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36例患者,男,53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是第34例确诊病例的亲属。该患者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后好转,1月30日再次发热,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2月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6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已确认的患者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宝坻区第一例(全市第34例)

  活动轨迹

  1月31日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张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区百货大楼销售人员。

  1月22日8点,出现乏力、肌肉酸痛,无胸闷、咳嗽等症状,未测体温,正常上班;

  1月23日,正常上班;

  1月24日10点至13点,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回到宝鑫景苑小区后未曾外出;

  1月25日,正常上班;

  1月26日,因身体不适,家中休息;

  1月27日14点左右,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后返家;

  1月28日—29日,连续在海滨医院进行注射治疗;

  1月30日14点左右,再次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随即到区人民医院就诊;

  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4例确诊病例。

  病例信息

  第34例患者,女,52岁,居住于宝坻区。患者为销售人员,接触人员较多。该患者一名同事于16日至17日到北京采购,在北京某珠宝商城与一高热客户密切接触,25日出现发热,1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等待专家确诊。该患者1月27日出现发热,就诊于宝坻海滨医院、宝坻区人民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4例病例,为重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宝坻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排查,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

  密切接触者请这样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自动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且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综合 | 宝坻微发布 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