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9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公布,《方案》明确我市将于5月27日至31日,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考试时间为6月3日至14日。

  本次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报考条件与春季高考保持一致,为减轻考生负担,减少考生奔波,优化考生体验,本次专项考试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直接提交电子照片并打印考生证。本次考试时间长达12天,考生可前往多所院校参加考试,为考生创造了更多的录取机会。

  综合考虑本次专项考试工作的政策背景和考生群体特征,免除本次考试考生报名费用和考试费用,鼓励符合条件有意愿的考生积极报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选择三所院校,如考生被一所以上的院校录取,考生可自主选择报到院校,充分满足了考生的选择权。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27日至5月3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并根据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完成报名。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对于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被录取新生,各高职院校将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报名资格

  下列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5)已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6)已参加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考生资格

  考生资格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及身份界定。具体职责为:市教委有关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市公安局负责户籍和居住证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身份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界定。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专项招生

  本市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均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其中,部分高职院校面向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具体招生院校,以及招生院校自主安排的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均通过各校招生简章予以公布。招生简章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招考资讯网、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大媒体公布,考生可以进行查询,也可以咨询相关高校。

  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高职院校可进行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具体要求请查看各院校招生简章。其中:(1)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具体的认定均由高职院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