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东丽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东丽区教育局原局长郝德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德礼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收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谈话函询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隐瞒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请托,在承揽项目和项目款结算上提供帮助,收受钱款,数额巨大,涉嫌职务犯罪。

  郝德礼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意识淡漠,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东丽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请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德礼开除党籍处分;由东丽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