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获悉,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方案》第8条提出,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其中涵盖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措施。

  日前,人社局会同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出台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目前已为企业减轻负担1863万元。

  当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人社局正在抓好工作落实,一方面,扩大缓缴企业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均实施至2022年底;另一方面,扩大缓缴行业范围。在目前政策涵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对照国家即将发布的特困行业清单,将相关特困行业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同时,将养老保险缓缴期限由三个月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按照人社部部署,今年人社局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国家控制失业率5.5%的参保企业(其中,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裁员率放宽至20%),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今年来讲,国家对企业返还比例又有了新的要求,其中,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中小微企业由60%最高提高到90%。从天津来讲,两者比例全部按照顶格执行,也就是大型企业按照50%比例、中小微企业按照90%的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上周,人社局已按照30%的返还比例,为456户大型企业拨付资金1.2亿元,下一步将按照20%差额进行补发,并对其余的大型企业和其他中小微企业将按照新的返还比例陆续审核发放,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

  人社局将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个企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

  此外,人社局还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比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疫情期间,本市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4月,共向企业发放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共计2864万元,涉及毕业生1万余人。再比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国家部署,本市自2017年起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仅2021年,共为用人单位在失业保险缴纳方面减缴14.5亿元。今年7月31日政策到期后,将再延续实施一年。1—4月,共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缴费5.04亿元。关于其他稳就业政策,大家可以到市人社局官网查看,或者拨打12333电话咨询。

  下一步,全市人社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天津就业局势稳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