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高水平公司治理助力天津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天津国企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不断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水平,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五年来,天津市国资委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在天津国企中统筹推进“1+N+4”模式,夯实公司治理基础。
“1”个系统方案。按照“革新思想观念、健全制度设计、完善组织结构、科学考核分配”四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天津国资委系统制定《关于推进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建设的工作方案》,从思想、制度、组织、能力、考核分配等5个方面提出9大类举措,全方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N”项制度机制。通过聚焦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运行、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支撑。截至2021年4月底,列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的所有监管企业及其所属126家重要子企业全部完成“三会”议事规则和“1+3”权责表修订,监管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占比均为100%。
“4”个行动计划。围绕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行、落实职权等重点改革任务。截至2021年4月底,监管企业全部实现建立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占比100%;应建董事会的688家子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占比100%。
围绕人才储备,天津市国资委构建聚焦“选得优、配得准、建得强、用得好”,建立充实了200余人的外部董事人才库。截至目前,监管企业共配备56名外部董事,其中52人具备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占比近93%。
同时,天津市国资委从董事会组织架构、运行规则、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编印《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手册》,为董事和董事会工作人员提供履职必备的“手边书”。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题培训6期,累计培训4800余人次,连续两年实现各层级董事和董事会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
在制度落实方面,天津市国资委推出“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包联”帮扶机制,天津市国资委按照“强弱搭配”“实体集团与平台公司搭配”“公益类企业与竞争类企业搭配”“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搭配”的原则,建立了董事会工作责任处室与监管企业的“包联”帮扶机制,每个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指导7至8家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2021年,天津国资委对监管企业调研督导实现全覆盖,并结合有关工作到各级子企业调研指导共70余家次。
天津市国资委一级巡视员张秉军表示,围绕国企高质量发展,天津市国资企业以决战决胜三年行动、深化“一企一策”改革、防控债务风险为重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