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日出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以来,本市已有10546名租房职工享受到新政带来的福利,登记提取金额1339万元。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手机App或住房公积金网站就可方便快捷地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该政策规定: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每月实际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由过去的1980元提高到2400元,一年合计可提取近3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市民注意: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虽有自有住房,但经我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租赁住房也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及其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可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