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然而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本市许多小区,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安全隐患较大。根据市民的反映,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电动车停楼道

  10日15时50分左右,记者来到河北区隆达新苑2号楼。沿安全通道上楼,刚到2层记者就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摆放在楼道一角。而在3层电梯门一旁,甚至停放着一辆电动三轮车。

  记者采访中发现,该楼多个楼层都停有电动自行车。“基本都得推楼道里来,放外面也没地儿充电,而且不安全,日晒雨淋的也容易坏。”在2号楼一层门厅,一位居民表示。而这时,一位居民恰巧推着电动自行车走进电梯。

  记者随后又来到附近的通达新苑小区20号楼,一进入一层楼道,就看到楼道一角的空间内停着3辆电动自行车。记者在该楼一层电梯门旁的墙壁上看到了一张“物业办”张贴的通知,写着从8月1日起电动车一律不准上楼,电梯内安装了摄像头,只要电动车进电梯,电梯就不会关门运行。该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电梯里新安装了监控摄像头,现在电动车确实无法进电梯上楼了,但是一层还是有不少电动车。记者在20号楼11、16、17等多个楼层看到楼道内停着电动自行车。“这些车应该是之前推进楼的,现在推不上去了。”有居民告诉记者。

  小区里没存车处

  市民谢女士反映,河东区盛世嘉园小区高层里,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到楼道停放、充电的现象比较多,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让本就不宽的楼道更加狭窄。

  10日17时左右,记者来到盛世嘉园小区,该小区北侧有多栋高层住宅。记者来到小区35号楼,沿安全通道逐层观察,在该楼5、6、7等多个楼层的楼道内都停放着电动自行车。“大家几乎都把车推楼道里,一个是怕丢,另外就是在外面没法充电。”采访时,一位居民说。采访时,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老人告诉记者,小区里没有存车处,也充不了电,要存车只能出小区去外面的存车处。“有点远,太麻烦。”这位老人说。

  充电桩少被占用

  市民吴女士反映,河西区龙海公寓高层住宅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不少。

  10日17时40分左右,记者来到位于解放南路与琼州道交口的龙海公寓23号楼。记者看到,在23号楼每个楼门前都张贴着写有“禁止电动车进入楼内(户内),禁止在楼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宣传牌。但是,记者在多个楼门、多个楼层看到,楼道里的电动自行车并不少。记者发现,小区内设置一处有10个充电口的智能充电站,但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充电站内,其他位置都被停放的自行车阻挡。“总有自行车停在充电站里,想停里面充电也停不了。”一位居民无奈地说。

  记者将上述情况向河北区江都路街办事处、河东区常州道街办事处、河西区下瓦房街办事处进行了反映。下瓦房街办事处值班人员表示,街道、社区和属地派出所近期一直在入户时进行宣传教育,针对龙海公寓的问题,会向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