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李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此案系该院审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告人张某某微信约定交易“饼干陆龟”一只,售价人民币1200元,而后,张某某使用其名下轿车将“饼干陆龟”运输返津。后公安机关在张某某住所查获了若干保护动物。经鉴定,上述动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9)附录Ⅰ、Ⅱ中,均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2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目前,案件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择期宣判。

  法官呼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属于全人类共有的宝贵资源,有着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科研价值、遗传资源价值和观赏价值。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还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破坏,需要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应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坚决同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