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天津以创建全国最优的建设管理营商环境为目标,瞄准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以提升社会满意度和企业获得感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要求,先后制定《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累计出台改革措施103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断提质、提效、提速。

  据介绍,截至2020年6月底,天津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施工许可由改革前的平均用时390天压缩至不超过63.5天。具体做法有:

  统一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精减审批环节。通过“减、放、并、转、调”深挖改革潜力,努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两年间累计取消审批事项6个、向区级下放审批事项15个、合并办理审批事项10个、转变管理方式4个。公布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确定建设项目审批事项57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将建设项目审批细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优化并公布10类工程的审批流程图,让建设项目审批更加公开透明。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实行“一个阶段、一次受理、并联审批”,将传统的串联审批模式改革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提高审批效率。

  全面实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人防、消防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只需向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申请,15个工作日内即可全部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缩短审查周期。建设项目完工后,将原来由政府部门分别实施的规划、人防、消防等专业验收改革为各部门联合审查申报材料、联合现场验收、联合出具验收意见,通过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减少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

  实行区域评估。在全市11个区20个园区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区域评估,实现政府统一组织、评估成果提供企业共享。坐落在武清区高村科技创新园的中国电信京津冀大数据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直接运用高村科技创新园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无需单独评估评审,为企业节省约30个工作日,节约前期费用约20万元。

  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制定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确38项可采取告知承诺的事项及具体要求,建设单位可通过告知承诺或容缺后补的方式申请许可。

  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天津市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且不含地下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既有房屋建筑内部改造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和勘察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共有43个项目取消了施工图审查。天津中建康程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5号地块居住项目一期,按照改革政策无需进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当天提交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函后,滨海新区审批局当天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企业节省了时间,节省了成本。

  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针对5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等低风险建设项目推行差异化改革措施。取消建设项目在线备案环节,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同步进件、并行办理。全流程由4个审批阶段合并压缩至2个阶段实现、审批事项控制在13项以内,审批时间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4月份,改革政策出台以来,累计48个项目完成在线自动备案。建筑面积4902平方米的天津工厂化制造基地扩能提升改造项目,通过线上自动备案,用时不到10分钟即完成备案环节。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推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化

  建立并不断完善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统计分析。

  推行电子证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在线申报、提交电子材料,在线受理审核、在线核发电子证照,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使用,电子证照在部门间共享互认。

  提升数据质量。提高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共享数据使用比例,能够从共享交换平台直接调用的共享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把政府服务的文章做足

  强化项目策划生成。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使策划生成的项目可决策、可落地、可实施。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两年来,全市共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文件96件、修改地方性法规7部、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完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强化“一个窗口”的后台整合,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帮办”制度,全程指导、协调、跟踪、督办审批服务手续。对社会投资的重大工业、公益项目由代办人员组织各部门提前介入,为项目审批做好全程服务。

  统一监管方式,确保审批改革安全平稳运行

  规范中介服务。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取消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要件清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红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