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市河西区挂甲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20〕第0020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87695.00元。

  编辑 | 马媛

  来源 | 天津市医保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