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河西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许某某诈骗案和梁某某诈骗案,两起案件均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某、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护物资的名义,利用电信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当庭表示不上诉。

  许某某诈骗案是河西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该案由河西法院院长李川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秀锁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应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审理,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案件审理既严肃、有序,又减少了人员的流动聚集。

  梁某某诈骗案由审判员闫清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