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四十批典型案例。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郑某经营地点进行检查。经查,郑某经营的“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234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所指违法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郑某作出没收不合格口罩、没收违法所得4.74万元和罚款105.6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案件线索对天津市蓟州区立刚药店进行追踪检查。经查,该公司经营的“3M 9001”型口罩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涉案口罩3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蓟州区立刚药店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