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确诊了宝坻区第四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为第一例患者的同事,现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宝坻区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对患者日常行动轨迹进行详细核查,确认后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宝坻区第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女,35岁,天津市宝坻区百货大楼售货员,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与第34例确诊患者和第37例确诊患者为同事。患者1月21日出现发热,曾多次就诊于社区医院对症治疗,1月27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因再次发热就诊于市胸科医院,当日转医科大学总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病毒核酸检测阴性,2月1日第4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3例病例,为重症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排查中。

  1月31日晚,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张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宝坻区百货大楼销售人员。1月22日8点,出现乏力、肌肉酸痛,无胸闷、咳嗽等症状,未测体温,正常上班;1月23日正常上班;1月24日10点至13点,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回到宝鑫景苑小区后未曾外出;1月25日正常上班;1月26日因身体不适,家中休息;1月27日14点左右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后返家;1月28日—29日连续在海滨医院进行注射治疗;1月30日14点左右,再次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随即到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天津第34例确诊病例。

  宝坻区第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汪某某,朝霞街道开元新居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宝鑫珠宝销售经理。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期间与一高热客户接触;1月18日,先后到和平区取证件、西青区采购,并在区百货大楼门店会见外地来访客商。1月19日—24日,正常上班;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服用退烧药后症状缓解;1月26日,在家服药休息;1月27日,到海滨医院就诊;1月28日—29日,按医嘱在家服药,症状缓解;1月30日,停药并到福心家园劝宝超市购物;1月31日,再次发热,随即到区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至区人民医院。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7例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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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例患者,女,52岁,居住于宝坻区。患者为销售人员,接触人员较多。该患者一名同事于16日至17日到北京采购,在北京某珠宝商城与一高热客户密切接触,25日出现发热,1月31日核酸检测阳性,等待专家确诊。该患者1月27日出现发热,就诊于宝坻海滨医院、宝坻区人民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4例病例,为重型病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宝坻区疾控中心正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排查,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

  第37例患者,女,43岁,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为第34例确诊病例的同事,发病前无武汉旅居史,于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在北京某珠宝商城与一高热客户密切接触。该患者25日自测体温出现发热,自行服药治疗后症状缓解,30日停药后再次发热,31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37例病例,为普通型病例。目前患者已转至海河医院,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目前其已确认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来源 | 宝坻微发布 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