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截至2月2日6时,本市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增至45例。
第42例患者,女,64岁,居住于天津市和平区。无武汉旅游或工作史。患者1月27日出现发热, 1月30日出现咳嗽,自行对症治疗。2月1日就诊于医科大学总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2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患者否认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但是患者家人众多,故其家人的疫源地旅居史和病例接触史正在排查中。目前该患者密接人员正在追踪排查。
第43例患者,女,35岁,天津市宝坻区百货大楼售货员,居住于天津市宝坻区,与第34例确诊患者和第37例确诊患者为同事。患者1月21日出现发热,曾多次就诊于社区医院对症治疗,1月27日就诊于宝坻区人民医院,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月30日因再次发热就诊于市胸科医院,当日转医科大学总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病毒核酸检测阴性,2月1日第4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3例病例,为重症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排查中。
第44例患者,男,75岁,居住于河东区,为第20例及第35例的亲属。患者1月30日出现发热, 2月1日就诊于市第三中心医院,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4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病例于1月2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目前无密接者。
第45例患者,女,61岁,居住于天津市河东区。患者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24日居住于湖北省孝感市,1月24日返津后自行居家隔离。1月25日出现发热,1月28日就诊于市第三中心医院,2月1日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45例病例,为普通型。目前已转至海河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目前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5例,其中男性28例,女性17例;危重型3例,重型14例,普通型28例;疑似病例为124例。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301人,其中已确诊1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3人,尚有27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