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小年”

  春节就在眼前

  2020年春节

  天津全市继续禁止

  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不少网友表示:

  没关系,我放电子鞭炮!

  广播君再次提醒

  天津警方最新回复

  电子鞭炮也不能放!

  禁止使用电子鞭炮

  近日,市民孟先生在《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询问:“过年期间,电子鞭炮能放吗?”

  公安西青分局回复:经查,天津市公安局于2019年2月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子鞭炮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居民禁止使用电子鞭炮。

  为何禁止电子鞭炮

  电子鞭炮是一种无火药、可反复“燃放”的、声音和闪光度与传统鞭炮极为相似的电子产品。它不仅能发出普通鞭炮的模拟声,且能随着响声并发出闪光,以假乱真。

  电子鞭炮不会产生有害烟气,但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市民的误解,阻碍禁鞭工作开展。同时电子礼炮、电子鞭炮是由天然气和氧气混合气体电击发声,如在密集人群实施,容易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

  天津公安机关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展开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全面排查重点部位、集中整治重点区域、严查违规燃放行为,截至目前,共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100万份,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20余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000余箱,礼花弹12500余枚,依法处罚违法人员20余名,公安机关还将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提醒:小心挨罚!

  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广大市民切记要遵规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