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公示显示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拟表彰200个先进集体

  595名先进个人

  其中

  天津共有5个先进集体

  15名先进个人入选

  一起来看看详细名单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天津市(5个)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办秘书处

  天津市林业果树研究所果树栽培中心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社会事业促进处

  天津市宝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天津市(15人)

  陈焕伟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曹洪涛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李   浩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陈海旺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张明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房   骏          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周友明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穆淑琴(女)天津市畜牧兽医研究所

  田   野           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贾   磊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杨小玲          天津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管理中心

  陈万刚         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刘玉恒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蔡   乐         天津市北辰区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

  曹洪举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本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电话:010—59192676;59193301(传真)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125

  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及其内设机构。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曾获得“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全国农业先进个人”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及以上称号,之后未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