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比经济压力,大多数“未婚妈妈”更害怕别人“异样的目光”,她们认为女性成功的标准不局限在婚姻和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曾经建议,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以减少非法堕胎、遗弃婴儿等问题。部分“未婚妈妈”建议,“社会抚养费”应该完全由男方承担,呼吁“未婚生子”能同样享受生育福利。
“完全取消征收也会带来问题,婚外生育、借精代孕等现象难以控制,也是间接对遵守计生政策公民的不公平。”律师潘雯说。
无论今后法律能否满足“未婚妈妈”的诉求,无论与婚姻制度挂钩的生育政策如何变化,在冰冷的条例和规定外,她们真正需要的还有人情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