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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支持设立医养结合机构

来源:渤海早报2016年4月10日【评论0条】字号:T|T

  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将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通知指出,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在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应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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