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前夕,记者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获悉,2023年底绥中-锦州区域岸电将投运,该项目与已经投用的秦皇岛-曹妃甸区域岸电、渤中-垦利区域岸电共3期工程,年节能99万吨标准煤,减碳近175万吨,相当于植树1.75亿棵。
海上钻井平台是生产能源的大户,同时也是耗能大户,以往钻井平台上用电需要使用燃油发电机,不仅发电机依赖进口,需要花费大量的购买和维护资金,而且使用原油燃烧发电,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此,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机构,发布《天津分公司“十四五”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形成12项责任清单。该公司生产部节能减排办公室主任刘权告诉记者,2021年9月秦皇岛-曹妃甸区域岸电示范工程投运,当年停运21台原油机组,节省原油5.5万吨,示范项目实现年节能12万吨标准煤,年减碳18万吨。仅秦皇岛32-6油田接入岸电后其能耗强度下降35%。2022年推动首次购买1.86亿度绿电接入海上油田,实现减碳16万吨。
此外,该公司还在管理上从推动节能低碳信息化、能耗在线监测、油田级能效管理上提质增效;技术上,推动伴生气综合利用9项、电力组网2项、余热利用1项、能效提升2项,光伏发电5项,超额实现节能量目标。并因地制宜,创新节能技术应用,组织攻克海上油田放空气治理难题,通过国产化“微透平”2项、天然气回注2项,推动4个项目落地实施,可回收放空气15万方/天,减碳5万吨。
“比如说推动伴生气综合利用,在2022年我们向山东、天津输送天然气超过1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了12%,为促进地方经济稳增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丰富伴生气回收的手段,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在绿色能源方面,我们会积极的部署各陆地终端处理厂的空闲场地,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计划总装机容量是3600千瓦,年发电量是390万千瓦时,为渤海油田生产注入绿色电能。”刘权说。
据了解,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10年,每年对重点企业进行碳排放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组织碳排放配额有盈余或者是存在缺口的企业通过碳市场来完成交易履约,让“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机制发挥激励约束作用,以市场手段推动减少碳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处长张泽生表示:“一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购买使用绿色电力,也就是风电、水电或光伏发电,有利于减少碳排放。由于绿色电力价格要略高于一般电力,这些企业在购买绿电时要增加额外支出。为了鼓励企业购买使用绿电,今年的碳排放核查我市提出绿电碳排放核减政策,也就是购买的绿电不计入碳排放总量,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持续购买使用绿电的积极性。企业扩大绿电使用规模有助于自身绿色低碳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市能源结构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