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中接打电话、操作手机分散注意力,易引发追尾、剐蹭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事故。今年以来,市公安交管部门已查处开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59923起。

  随着手机智能化的提高,近年来,驾驶车辆中接打电话、使用手机的“低头族”现象多有发生,影响着道路通行安全。6月4日早高峰,在红桥区北横快速路西青道辅路自西向东方向,两辆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事故滞留路边。属地交警到达现场了解到,该事故系白色车辆驾驶人在行驶中拨打电话分神所致。“等反应过来再急刹车,还是碰上了前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与此同时,2019年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行车过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罚。但公安交管部门发现,仍有一些驾驶人驾驶中有接听电话或操作手机等情形。

  通过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详情可见,在北横快速路西青道沿线,多名驾驶人不仅单手操作方向盘接听电话,其行驶速度也在每小时60公里。在此种情况下,一旦有突发情况,驾驶人极易因分心导致发现不及时或单手操作方向盘不便等引发车辆偏移、造成追尾、剐蹭,甚至更严重的事故后果。“驾驶中临时接到公司业务,不敢挂断”、“在快速路上,临时靠边停车也不现实。”面对此类情形,少数驾驶人表示开车接打电话也属“无奈之举”。但这种“无奈之举”于生命安全相比,孰轻孰重,想必不言而喻。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并通过路面警力巡查治理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固定违法处罚等方式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已查处开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59923起,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以上涉事驾驶人予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提示广大驾驶人,开车接打电话属违法行为,驾驶中保持集中的注意力极为关键。开车别做“手机族”,遵法守规出行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