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更好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财政部门安排价格临时补贴6800余万元,支持阶段性提高本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助力全市26.2万困难群体渡过疫情难关。

  1扩大补贴保障范围,在本市现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基础上,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新增补贴群体2.4万人。2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本市现行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方法测算的额度与本市现行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孰高原则执行,并阶段性提高1倍。3明确市级补助比例,对低保户、特困户、低收入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增支资金,市财政按照80%比例给予补助;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增支资金,市财政按照65%比例给予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四是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共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