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以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一批相关违法案件。为警示震慑违法行为,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现将近期我市立案处罚的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美容美发场所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如下:
1。天津市东丽区顺昌美尚美容美发店;
2。天津市东丽区萘斯美发店;
3。天津市静海区型彩美发中心;
4。天津市河东区米娜美发造型店;
5。天津市东丽区国佳美发店;
6。天津市东丽区金发飘扬造型店;
7。天津市静海区倩体美容中心;
8。天津市静海区艾尚造型美发店;
9。天津市宁河区丽莹养生馆;
10。天津市宁河区尚谷发型店。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