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证件实现了电子化

  职称证书也不例外

  2019年12月31日

  天津首张电子职称证书已经诞生

  近日

  天津拟出台新规

  本市自2020年1月1日起

  全面启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

  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

  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

  那么

  电子证书如何发放?

  原版纸质证书还具有效力吗?

  赶快来看

  近日,《市人社局关于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决定本市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0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发至指定邮箱。天津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tj.gov.cn/ 邮箱:tjszcb@163.com

  适用范围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经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参加市人社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以考代评”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

  发放程序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用人单位将自主聘任取得职称人员信息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各职称考试机构汇总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于每月15日前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市人社局于每月底前核对上述人员信息,信息无误的,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上述人员可登陆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加盖“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用)、继续教育、执业注册等的有效凭证。

  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原持有的纸质版天津市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

  自2020年1月1日起,原纸质版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职称考试机构,根据档案资料开具职称评价结果查询单。

  证书查询

  电子证书信息可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查询,并逐步实现通过天津市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人力社保”APP进行查询。

  证书监管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上述规定使用电子证书,严禁伪造、篡改、挂证、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