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验收结果,本市空港经济区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顺利通过验收,累计获得补助资金1103万元。

  为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积极组织申报,2014年,空港经济区列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范围,并获得中央财政首批补助资金765万元。试点期间,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指导空港经济区实施生产线循环化改造、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热电联产4类6个项目,完成投资0.98亿元,按期实现了园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24项指标,中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达标。经两部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空港经济区顺利通过终期考核,获得后续补助资金338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发改委及时总结空港经济区循环化改造的好经验做法,同时,加强建成项目后期管理,确保项目稳定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