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流水日汤汤,直到天津接海洋。”天津大运河流经静海区、西青区、南开区、红桥区、河北区、北辰区和武清区,纵贯天津西部。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创造了独特的天津文化与民俗,留下众多非遗瑰宝,健康的运河生态也反哺着沿岸的发展。

  近年来,西青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大运河综合治理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挖资源禀赋,主动监督、精准履职、延伸触角,为大运河环境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多方借力 构建运河保护“共同体”

  西青区检察院在工作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加强一体履职、横向联动,多方借力保护运河生态。他们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领导小组,科学统筹资源,调配人员力量,集全院之力,确保专项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成立大运河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体,其他职能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全环节、全流程参与大运河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并依托“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就完善河道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工作,与生态环境、水务、文旅、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加强交流协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双向咨询、业务交流等方式实现互补优势,构建大运河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常态化“回头看”,确保办案效果,通过持续性跟踪回访督促有关方面治理被污染的河段1700余米,让古运河实现水清岸绿;联合区河(湖)长办、海河下游管理局闸口管理处、各街镇等水利部门开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辖区共同保护运河生态良好氛围。

  精准发力  织密运河保护“防护网”

  在保护工作开展初期,西青区检察院经过现场走访、摸排,绘制了“运河保护地图”,开展运河公益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西青区南运河段遗址文物及生态环境线索,从污染整治、文物修缮保护、环境提升等多方面对大运河河道及周边展开地毯式走访调研10余次。借助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开展影响运河水质安全的排污口、运河及其控制带种田、建厂、非法捕捞、周边村庄垃圾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等巡河检查,按照类别制定包括河道名称、点位、问题类型、监督情况、整改情况等内容的专项台账,逐项督促整改,有力消除监督盲区。

  运河文化源远流长

  孕育了沿岸的独特文化

  在持续加强运河生态环境治理的同时,西青区检察院还在倾力保护运河文化遗产,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据统计,天津大运河沿线现存百余项与运河文化息息相关的非遗项目。 

  针对南运河流域内文物保护状况,西青区检察院进行了非遗项目的梳理排查,并分两阶段走访了2个国家级、9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因河而生、依河而兴的杨柳青年画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不法分子制假售假、传承力量支持不足等问题,为此,他们专门聘请了杨柳青木版年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霍庆顺为特约联络员,专门请教年画真赝辨识知识,并与文旅、市场等职能单位对接,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大运河文物保护利用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凝聚合力  盘活运河综合保护“一盘棋”

  西青区检察院充分用好“线上”“线下”双渠道,畅通线索来源。聘请各街镇政法委员、相关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公益诉讼联络员,延伸线索触角,公益诉讼联络员主动对接,截至目前,已向区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0余件;通过与相关单位共建,借助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平台、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后台,建立起“联络员+行政执法+网格”三位一体的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新模式,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共享、重大情况及时通报、重要线索及时移送;建设“全时空”智慧检务系统,在各街镇设立起大运河公益诉讼“云检察室”,充分了解、掌握、收集大运河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前移治理关口。近三年内,共移送运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0余件,督促整改50余件,开展回头看40余次,科技赋能全流程做好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同时,西青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外脑”优势,利用与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关系,借助与生态环境局共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的专业优势,破解检察机关在污染检测、损害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难题。在办理运河保护案件中,针对违法在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堆放垃圾,违法围垦河道、违法占压河道建设建筑物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征求专家意见,认定相关事实对水环境造成的损害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检察建议,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