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经营幼儿园的女子和一名经营养殖场的男子分别采取不同手段进行偷电,最终两人被警方抓获,并被依法处置。

  1月13日,公安静海分局华康派出所接辖区电力部门报警称,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在某村发现,两用户电表计数的用电量与实际用电量存在大额出入,有明显窃电嫌疑。随后,民警与电力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进行用电核查。通过核查确认,张某某(女,40岁)经营的某幼儿园所用电表使用特殊器械进行了短接改装,影响电表计量,涉嫌窃电金额5695.69元。李某某(男,38岁)直接将电表流入端火线引入其经营的养殖场,根本没有使用电表计量,涉嫌窃电金额7224.66元。

  经依法传唤讯问,张某某、李某某对私自改装电表线路盗窃用电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