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出台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服务。为进一步规范签约合作服务,提高医养签约服务质量,天津再发通知。

  日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通知》。《通知》根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出台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就做好天津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覆盖率要达100%,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

  一、及时就近便利开展签约合作服务

  各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方便就近的原则,指导、协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各区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应摸清并掌握签约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基础设施条件、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等,以及签约服务变动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覆盖率100%。

  对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各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将其基本信息、签约服务意愿等及时告知本区卫生健康部门,由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协调、指导其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签约服务。

  对已经设置医疗机构但尚不能完全满足入住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自身意愿及需求,选择是否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参与医养签约合作服务。

  二、规范开展签约合作服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出台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类型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可重点提供疾病诊疗、中医药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专业培训等服务;

  • 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站、中心)可重点提供医疗康复、医疗护理、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等服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重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中医药服务、家庭病床、专业培训等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服务机构

  提供协议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推荐)

  三、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签约合作服务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分院或门诊部,安排医疗卫生人员常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在符合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养老服务机构可探索将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交由签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营。

  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

  鼓励各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医疗卫生机构的签约服务,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运行压力。

  延伸阅读:“国家版指南”

  天津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通知》,主要依据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出台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指南》对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适用范围及服务方式、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合作经费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

  一起来了解一下▼ 

  综合 | 健康中国 天津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