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天津市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修订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决定》),继续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截止2019年底,全市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4家,卫生院143家,城乡每个街道(乡镇)均有1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每3-4个居委会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1.5公里范围内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网底实现全市区域覆盖。全市基层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6055人,全市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2.8名全科医生。

  本次公布的《决定》明确了新的目标:

  • 到2020年底,全市每万名常住人口拥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 到2022年,巩固天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成果,优化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政策配套落实、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机制科学、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符合我市功能定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 到202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格局科学合理,人民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重点措施来了

  居民15分钟可到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区政府要按照每1个乡镇(街道)1所的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下同),对于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乡镇(街道),要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城镇区域:每3-4个居委会或居民人口1万人以上的,要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可到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农村区域: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都有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范围内,相邻行政村共建一所村卫生室使用,结合城市化进程,适时做好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

  社区卫生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功能将进一步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证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着力于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 主要服务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为居民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与服务。

  • 主要服务内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精神卫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和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等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国医堂建设;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以及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

  加快推动医联体建设,以“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发挥各区政府主导作用,网格化布局组建区域医联体。

  区域医联体由区属二、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涉农区域要有序推进镇村一体化、县乡一体化管理,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鼓励以区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检验、心电、病理诊断等中心,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实施医保支持政策,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施医保总额打包付费,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不断优化和完善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调整结构、优化配置,建设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 加快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推进全科医学规范化教育和培训。

  • 完善任职资格制度: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 晋升高级资格前须到基层累计服务一年:深入推进大医院医师百人团队进基层工作,市级及市内六区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晋升高级资格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时间满一年。

  • 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培养和技术交流方面的合作关系,积极发挥离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科门诊建设

  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型。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和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以老年人、慢性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困难人群等为重点,强化签约履约,优化服务内涵和质量水平。

  • 全科门诊建设: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全科门诊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全科门诊建设达标,使广大居民在基层享受到标准化的全科医疗、预防接种、国医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五个标准化门诊”服务。

  改革和优化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分配制度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 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及时调整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和结构。积极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内保证全科医生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 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和优化薪酬分配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根据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统筹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对聘用经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确定其薪酬水平时给予适当倾斜。按照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新建居住区与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和投入使用

  要统筹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对于城市新建居住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坚持部门联审联验机制,保障依规配套到位。

  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社区参保患者就医需求。

  探索建立参保患者康复在社区的促进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管理水平。开展部分病种首诊在社区试点和非药物性干预治疗项目的试点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种形式医疗费用结算试点。

  落实费用减免相关政策

  医疗救助对象、优抚对象、60岁以上老年患者及远离部队医疗机构的军人及享受包干条件的随军家属等,按文件规定,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相关费用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