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日前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开始,全市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

  天然林是指天然起源的森林,包括自然形成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萌生所形成的森林。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调节大气、改良土壤、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多种生态功能,是维护国土安全最重要的生态屏障。据了解,本市天然林全部位于蓟州区,面积共计5565.1公顷。

  根据《方案》,将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管理天然林资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天然林资源,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评估,在蓟州区建立1个天然林监测站、设立5个监测点,逐步构建以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