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8〕785号)和市委、市政府推动金街改造提升有关要求,日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0年天津市支持金街业态提升项目申报指南》,深入推进金街地区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本次资金引导政策对在金街开设旗舰店、主题店、首发店以及发展商旅文联动、小店经济、智慧街区等四个当面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于2020年7月底前建成,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和平区商务局,具体要求可登录天津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看。

  ( 一 )

  支持开设旗舰店、主题店、首发店

  支持国内外品牌企业或品牌代理商在金街新开设旗舰店、主题店、天津地区首发店。旗舰店指国内外品牌在我市开设的规模最大、同类产品最全、品牌形象最好的门店。主题店指以一个或多个历史、文化等元素为主题,围绕主题营造门店气氛,不同于本品牌一般门店,具有顾客容易识别的特征。天津地区首发店指国内外品牌在天津开设的首家实体门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 在沿街开设商店或在商场内开设专柜形式经营,实际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 品牌需取得商标注册证明;

  3。 取得相关品牌授权文件;

  4。 实际经营方与产权管理方签订至少1年合作协议,核定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核定投资额包括内外店面改造提升、牌匾灯光设置、智慧化收银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水电气配套改造费用;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

  ( 二 )

  支持商旅文联动发展

  在金街开设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基础的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老字号展示体验场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展示金街文化底蕴;

  2。 主题特色鲜明,商旅文融合发展,具有文化特色;

  3。 项目经营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核定投资额不低于100万,核定投资额包括内外店面改造提升、牌匾灯光设置、智慧化收银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水电气配套改造费用;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

  ( 三 )

  支持发展小店经济

  支持金街沿街中小型门店改造提升,以服装、零售、百货、餐饮业态为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业态定位,与街区环境相匹配,整体美观大方,配套设施完善,厅堂亮丽整洁;

  2。 项目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米,核定投资额不低于20万,核定投资额包括内外店面改造提升、牌匾灯光设置、智慧化收银管理系统以及相关水电气配套改造费用;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

  ( 四 )

  支持建设智慧街区

  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与传统商业深度融合,支持金街智慧街区管理平台建设,在精准导购、个性营销、移动支付、智能停车等智能服务方面具有创新性应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项目核定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核定投资额包括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购置费用。

  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方向的项目,给予核定投资额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