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11日(星期四,除夕)至17日(星期三,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非必要不离津,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