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天津出台工作意见 坚决惩治“官爷”习气重等问题》,关注报道了天津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贯彻、不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上图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截图,报道全文如下:

  天津出台工作意见 坚决惩治“官爷”习气重等问题

  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了《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意见》重点聚焦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贯彻、不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立足职能职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坚决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障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意见》明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惠企21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条措施”等政策措施,集中整治减税降费、金融扶持、人才用工、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空转、落地慢、不落地等问题,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域,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和“回头看”,督促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补齐短板。持续整治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着力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严肃纠治违规设置门槛、搞政策歧视、暗箱操作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问题,坚决破除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坚决惩治“官爷”习气重、对企业正当诉求随意说“不”、故意刁难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加大问责通报力度,持续正风肃纪。从严查处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的腐败问题,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地保护支持市场主体。

强化监督推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开展专项监督,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痛快、高效、便利服务市场主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勇于容错免责,落实澄清机制、处置恶意举报行为办法和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树立支持发展、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

《意见》明确提出,精准稳妥处置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民法典平等、公平、守法等基本理念和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等基本要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审慎运用审查调查措施,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建立与市场主体互动联系机制,密切关注市场主体诉求,经常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津报观察”注意到,11月6日出版的《天津日报》,曾刊文《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监督保障》,对这一监督方式进行详细报道。

  报道说,此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曾到市场监管委食品帮扶组,了解对食品企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对项目审批“网上办、不见面”政策进行实地督查。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市市场监管委推进“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纪检监察组主动跟进监督,确定查一个行业、看一个企业、盯一项政策落地等监督检查思路,深入驻在部门所设的食品帮扶组、药品帮扶组、器械帮扶组等7个组开展督查,推动帮扶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强化对复工复产达产、“惠企21条”“27项措施”以及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怎么样?有什么困难……”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先后深入24家涉及保障能源供应、交通物流、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发现整改问题的同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发展遇到瓶颈,从哪里找“病灶”,对症下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找问题”。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会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天津氿益分公司、卡雷尔机器人等我市承接的4家北京疏解企业,面对面了解企业诉求,并请专家学者现场点评。通过引导企业讲出“困难实情”,推动企业、管委会、市协同办、专家学者、检查组5方共同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综合考虑问题产生的原因、现实状况、政策影响等方面的因素,进行了现场“诉求—研判—答疑—纠治—反馈—整改”等多环节监督调研工作。

  “庸懒散浮拖”是为官大忌,也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问题。为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惩治“官爷”习气重、对企业正当诉求随意说“不”、故意刁难等行为,坚决查处思维保守固化、执行政策简单化、死抠条文规定等问题,坚决纠治“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碌碌无为混日子、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表现。

  为更好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开辟“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处置,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以严肃执纪问责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障碍,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海河清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注销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采取明察暗访、调研走访、收集问题线索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定向发力,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做到精准处置,推动有效整改。

  受疫情影响,不少跨境贸易企业合同履约困难。疫情期间,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市贸促会开设天津地区跨境贸易投资综合支援热线,指导企业依法维权,并为百余家企业出具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蓟州区纪委监委印发《着力整治不“亲”不“清”问题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方案》,聚焦不“亲”不“清”方面的15个问题制作负面清单,每半年组织企业对审批服务和执法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联系服务企业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评议,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

  有问题必须严肃处理,但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情况,也要进行综合分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和条件的,勇于容错免责,树立支持发展、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落实澄清机制和处置恶意举报行为办法,对受到诬告陷害、失实检举控告的,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影响。落实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切实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

  来源:津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