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促进营商环境改善,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明确自2020年10月5日起,我市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44分。

  今年以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已平稳实施了阶段性降低非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5%的政策,并将阶段性降价措施延续执行到年底,截至目前,已减轻企业电费负担7.5亿元。此次降低大工业电价是在贯彻落实国家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实施的第二批降价措施,主要通过降低天然气发电价格释放红利,此项政策全年全市可减轻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6亿元,充分发挥价格政策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电网企业要持续加大服务力度,周密做好电费结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各转供电经营者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电价政策要求,将降价红利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对不执行国家和我市电价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电力用户可拨打88908890或12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