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牛婧文 报道

  我市将从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组织管理等维度入手,加快推进滨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记者9月4日从市科技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市科技局会同滨海新区政府,组织滨海高新区管委会,起草了《关于促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体落实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未来,我市将从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组织管理等维度入手,加快推进滨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集聚创新资源 吸引创新人才

  根据《举措》,高新区将积极引进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基础能力。为鼓励高校院所落地,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申请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组建产业(人才)联盟。

  为吸引培育一流创新人才,我市将支持滨海高新区内骨干企业与大专院校共同建立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定向定点就业、校企共赢。支持将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认定权限下放至滨海高新区,给予更多企业急需型人才引进落户自主权。支持符合条件的滨海高新区民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赋能企业,进一步激发区域人才活力。《举措》指出,将支持滨海高新区内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实行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双向归集管理模式,以便引进境外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领先企业,深度融合国际产业链、创新链。在滨海高新区内企业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高新区将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国内一流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科技人员携科技成果在滨海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新团队和初创企业,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特色雏鹰企业群体。

  我市将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服务支持,支持建设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面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有效提高滨海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滨海高新区开展“科创中国”试点园区建设,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服务行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让科技更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未来,高新区将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服务等战略前沿领域部署,实施一批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前瞻布局发展智能安防、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为了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滨海高新区还将推进中国信创谷建设,向应用场景搭建、重大创新平台布局、自主创新产品集采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快形成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同时,支持中源协和、天津药物研究院等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参与“细胞谷”建设,打造“细胞存储、细胞提取制备、质控检验、研发生产、应用转化、冷链物流”为一体的细胞产业链。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制定培育产业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强链、补链、建链工程,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迈向中高端。

  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未来,我市将支持滨海高新区重点在投资项目审批上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对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全部实行备案制,属于市级管理权限的由滨海高新区负责备案。支持滨海高新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滨海高新区全面实施。

  同时,《举措》鼓励商业银行在滨海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滨海高新区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获得互联网保险、消费金融等牌照资源。支持互联网银行等金融持牌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在滨海高新区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科技保险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