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高新区在全面落实“天津市21项惠企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天津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帮扶措施及实施细则(第一批)》,解决企业恢复生产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此次出台的首批帮扶措施包括:

  1 设立1亿元防疫补贴专项资金,对积极复工复产且防控措施到位的重点科技型企业发放5-200万元防疫补贴;

  2 给予承租管委会所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2020年全年租金减免;

  3 给予入住管委会所属国有职工公寓的企业2020年全年租金减免;

  4 给予近两年在高新区新注册的中小企业2020年一季度区内主要地方经济贡献全额补贴;

  5 设立3亿元医药企业科技攻关专项资金,分三年对符合要求的医药生产研发企业给予不同额度资金支持;

  6 2020年至2021年连续两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给予不超过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度10%的补贴;

  7 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疫情期间为高新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银行金融机构奖励;

  8 设立1500万元健康医疗保险专项资金,为优秀领军企业家和高端创新研发人才提供健康医疗保险保障。

  这八项体现高新区特色的帮扶措施以“真金白银”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为保证每项措施可操作、可兑现,方便企业及时申报,高新区在发布帮扶措施的同时,还公布了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告知企业各项支持政策的认定标准、所需材料、申报流程、办理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企业看得清、办得成,真正用足用好各项帮扶措施。(津云新闻记者 段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