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6月25日至6月27日中午12时:普通本科院校(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录取院校)

  6月25日至6月29日中午12时:普通本科院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B阶段录取院校)

  7月28日至7月30日中午12时: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录取院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分别填报本科、高职院校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6月25日至6月27日中午12时: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

  7月28日至7月30日中午12时: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

  本科院校分两次征询志愿,时间安排如下:

  7月22日12时至7月23日18时: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

  7月28日至7月29日中午12时: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

  18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我市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根据教育部和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今年我市继续推进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合并,普通本科合并为一个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院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院校,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我市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为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今年在印制纸质版招生计划的同时,将发布电子版招生计划,供考生查阅。

  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高考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咨询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包括开展“市区校”三级培训,组织“高校开放日”、“走进直播间”等活动,积极做好考生的分类指导和服务,使考生明明白白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家长除了认真了解《招生计划》外,还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这也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其中包含了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面试和体检要求等。目前,各招生院校已陆续发布了本校的《招生章程》,考生要及时登录拟报考院校的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市高招办也将在汇总后及时发布。(姜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