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我市当前一些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实际从事校外培训的办学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理。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按照要求,各区教育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并通过中小学对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各区将通过社会举报、实地调查等多种途径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按照专项治理整改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治理。(张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