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实为“保护费”,涉嫌非法牟利数亿元……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财经新闻类网站和公关公司的联手所为。日前,上海市公安局通报,21世纪网和两家公关公司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媒体再次披露了这起特大新闻敲诈案细节,引发各界对媒体人职业道德的讨论。
上海警方日前对外发布消息称,根据一些企业和个人举报,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总裁等高管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以及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两家公关公司的负责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1世纪网到底从事着哪些犯罪活动,该案揭开了哪些“黑幕”?[详细]
为了完成任务,21世纪网狠抓广告业务。“2009年后,全国成立了很多私人控股的财经公关公司。一些企业因为对资本市场不熟悉,就会找这些公关公司负责上市前路演、一级市场销售和相关舆论上的保护。”刘冬说,21世纪网站主要的公关公司客户有上海润言公司、上海怡桥公司、深圳九富公司、深圳鑫麒麟公司。
说到“相关舆论上的保护”,刘冬供述说,“21世纪网属于全国一线财经网站,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防止我们报道企业的负面新闻,财经公关公司会找企业以与网站签订广告合同、投放广告的方式,让我们封嘴。”[详细]
据刘冬介绍,对于有长期合同、关系较好的公司,他们会马上撤稿;对于关系一般、有短期合同的公司,广告部就会在公关公司的协调下,要求对方增加广告投放费用或者延长广告投放时限。[详细]
在21世纪网收取“保护费”的同时,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财经公关公司也从中获利。财经公关公司的生存之道就是“左右逢源”。在企业和媒体之间,财经公关公司是极为重要的桥梁。[详细]
上海警方查明,21世纪网的相关管理人员、记者在获取巨额利益的引诱下,还私下设立了相关公关公司,非法牟利。[详细]
21世纪网记者、犯罪嫌疑人王卓铭在接受讯问时承认,他通过撰写声广健康、海南海药、修正药业、恒瑞医药等公司的负面报道,收取这些企业的好处费。[详细]
21世纪网涉嫌新闻敲诈的消息,令人震惊。21世纪网是21世纪报系旗下的财经新闻网站,犯罪嫌疑人刘冬、周斌,也算是资深媒体人。但是,他们对与之合作的企业,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发布负面报道恶意攻击,以此获取商业利益。这种“新闻传播变异为新闻牟利、舆论监督变异为舆论敲诈”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操守和国家法律制度。
从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新闻敲诈已经从记者个人行为演变为单位集体行为,甚至成为一种经营模式。再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我们可以判断,这种新闻敲诈或许不仅只存在于21世纪网一家,也可能是其他某些媒体牟利的惯用手段。[详细]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忽视新闻敲诈给市场秩序、社会和谐带来的巨大危害。短短一篇文章,很可能影响到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甚至毁掉一个上市公司的前程;很有可能误导读者,扰乱资本市场、金融市场,进而让广大群众蒙受巨大损失。[详细]
个别媒体、个别记者以舆论监督为幌子实施新闻敲诈,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每隔一段时间,新闻主管部门都会发布有关这方面内容的通报,展示了对这种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中国特产报》记者郭焕璋等,一次次进入公众视野。
今年4月,中宣部、网信办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根据当时通报,2013年以来,全国共受理新闻报刊领域举报案件400余件,查处违规报刊216家,停办包括《购物导报》和《中国特产报》在内的76家。[详细]
在案发前,21世纪网可以说是市场的宠儿、风投的追捧对象。然而谁料到其光鲜报表背后,遮掩着污浊的泥淖。根据警方披露的信息,该网利用“买断负面消息”,大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甚至以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之实。一些所谓的“资深媒体人”,其实早就逾越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底线。[详细]
新闻寻租不可恕,新闻腐败难容忍。媒体被称为社会的良心,新闻是确保群众知情权的神圣事业,如果连这个职业都守不住底线,那么将极大地磨损社会透明度,最终伤害公平正义的实现。
我们生活在一个媒体越来越发达的时代,“大数据”正在走向前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相融合,将重塑信息传播的格局。巨大的机遇将属于这个行业的真正创新者。然而,任何用底线、操守“变现”去换取市场机会的行为,只是一场“贪吃蛇”的游戏,无论在过去还是未来,在任何行业,都注定此路不通。[详细]
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各类“新闻敲诈”的打击始终没有放松,但“新闻敲诈”现象屡禁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部分被敲诈的单位和个人,害怕被曝光,害怕损害自身“形象”,或者怕被“找麻烦”甘愿忍气吞声。其实,敲诈者的手段并不“高明”。要么是暗中采访,然后表示“回去后编发、刊播”;要么标榜“群众举报,准备去采访”。最后再通过各种“暗示”,让被敲诈对象“掏钱灭火”。这种简单的把戏屡试不爽,根源就在于敲诈者抓住了被敲诈者怕“曝光”的心虚心理。
在被敲诈者中,部分企业和个人原本并没有问题,只是感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花钱消灾”。正是这样的心理让敲诈者屡屡得手,并不断加码。
若有企业或个人再遇到此类问题,绝不该保持沉默、忍气吞声,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和尊严,让诈骗者无机可乘。[详细]
首先,随着媒介市场化深入,媒体人“新闻名流”的幻想被“新闻民工”的现实击碎了,媒体成为一个“高危”却“低薪”的行当。资深媒体人的年薪最多不过几十万,而万达等企业给媒体人支付的却是500万年薪。媒体人夹在“薪水低洼”与“话语高地”之间,心理难免失衡,加之在强大的市场需求与薄弱的监管手段下,“新闻寻租”就成了部分媒体人、部分媒体机构首选的“生财之道”。
其次,随着媒介丰盛,人人皆为传者,传播速度加快,如何能使“坏事不传千里”则成为这一时期市场的主要需求,于是“新闻不闻”被部分媒体及媒体人拿来当作“寻租”的主要工具。
第三,存在“灰商机”就有“黑公关”。如果说媒介机构与其中的个别人成为此“灰商机”的末端的话,大量存在的“黑公关”则是连接不洁净的供需两端的“黑中介”。[详细]
“新华视点”援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一是损害上市公司的形象,二是有示范效应和连锁效应,三是增加上市公司额外支出,四是干扰了大众视听。对媒体行业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败坏了行业风气。
微博“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表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反映一些传统媒体在互联网冲击下出现了生存危机,如不予以重拳打击,将严重危害媒体公信力和市场经济秩序。[详细]
变革中的中国是座新闻富矿,媒体从业者躬逢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是职业之幸,下笔要对得起时代、发声要无愧于未来。舞台足够大,要想更好地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更不能丢了“初心”——恒定、健康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对于媒体人,这是安身之本,更是立命之基,须臾不可忘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