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被弃厕所下水道幸存

25日下午4点39分,浦江县消防大队电话响起,报警人怀疑自家楼上公厕的下水道里有个婴儿。救援官兵立即赶到,在四楼厕所一个蹲坑式便池下水管里发现一只小脚。

据消防队员判断,孩子被卡住的位置应该在下水道和主管连接的“L”形拐弯处。大家决定在三楼对管道进行破拆,把整节管道拆下来。消防队员用钢锯小心翼翼地截下了“L”形管道,然后直接去医院。“是个男孩!”在医院,消防队员与医护人员一点点把婴儿从管道里“剥”出来。医院检查显示:男婴头部、上下肢有多处擦伤,心率有点低,每分钟只有86次,呼吸声比较粗,不过整体没有大碍。

目前,浦江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详细]

母亲现身称不小心 并非弃婴

谁遗弃了孩子?27日晚11点左右,浦江警方锁定这幢居民楼4楼的住户小菲(化名)为孩子的母亲。

“起初一个月没来月经,我也没注意到。”小菲说,直到三四个月后肚子大了,她才知道自己怀孕了,于是去找那个男的,但对方不愿意承认。

小菲觉得未婚先孕是丢人的事情,没敢告诉任何人,也不敢去医院。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变大,她就用布条把肚子绑起来,穿上宽大的衣服出门。所以楼里很多人都不知道她已经怀孕。5月25日,小菲忽然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很想大便”,上厕所时,孩子就生下来了。[详细]

弃婴陋习自古有之

弃婴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痼疾,人们出于对幼小生命的怜悯,往往收其所养,给予帮助。纵观历史,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有专门收养弃婴机构的国家。早在一千多年前,我国民间就创设了慈幼局、举子仓等育婴机构。明清以后,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并在全国范围内涌现出了大量的育婴堂等慈善团体。

中国自古就有溺婴的陋习。早在汉唐时期,史书就载有民间溺男婴之事,至明清以后,弃溺女婴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普遍存在。那时,穷苦的百姓迫于生活无计,只能将幼子弃于街市,任其自生自灭,一遇灾年,更是如此。如明末陕西大旱,百姓无粮可食,只得将小儿弃于道途或卖与他人;更有甚者,将小孩置于蒸笼内烹食,或易子相食,凄惨无比。

即便是丰年,民间也多有溺婴之事。汉唐时,政府向百姓征收人丁税,尤其是针对男丁有口钱和算赋等税种,而且徭役繁苛,贫苦百姓无法负担,只好溺杀男婴以求自存。此外,男儿长大后需分家产,子孙众多易使平户人家陷入窘境,故而溺杀男婴的事例不绝于史。[详细]

各地屡见厕所产子遗弃事件

2012年11月22日11时15分许,在两辆相邻车子中间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大的蓝色针织袋,最奇怪的是里面不知有什么东西在动,当附近菜市场的大姐壮着胆子将袋口打开时,竟发现里面有一个女婴。[详细]

5月15日,一19岁孕妇小晴(化名)在前往广州的火车厕所内顺产产下一名女婴,惶恐之下,小晴用手扯断连接婴儿的脐带,将女婴留在厕所后独自返回车厢,不久便因产后虚脱昏迷。[详细]

5月23日早上,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西区一栋女生宿舍卫生间的窗台上发现一个刚出生的男婴,随后被送往学校医务室,由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照看,经检查,该男婴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详细]

再现厕所弃婴谁之过

弃婴事件屡有发生,皆因孩子的出生带给某些人的压力,无法面对,以至于选择逃避,弃子于不顾,任其自生自灭。不知道这些父母是否会内疚?

未婚先孕、厕所产子事件绝非首例,怀孕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件喜事,而对她们来说只能是晴天霹雳。她们未必不知道自己怀孕,只是害怕声张出去“太丢人”,而又迟疑着不敢去堕胎。虽然这是一个“无痛人流”广告满天飞的时代,但堕胎仍旧会给女生带来极大的伤害,也许是因为怕,便一拖再拖,直到不能再拖、真相大白天下的时候,却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只想着逃避了事,无形中又伤害了更多的人。[详细]

在当今社会,相比性观念的开发程度,性知识的普及可谓望尘莫及,学校和家长难辞其咎。女生对自己的身体了解不够或根本“不在乎”,在懵懵懂懂中被爱情所俘虏,如此不负责任,即伤害了孩子,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爱你的人。可后果谁来承担呢? 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