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要求,“单独二孩”这一政策的实施需要多个程序,要对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需经天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修订完成后,方可启动实施。
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即日开始实施,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市正式落地。
 据相关部门预计,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未来三年每年新出生人口将增加1-2万名。由于天津市多年来已经在农村地区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因此,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
 据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条例实施后,仍会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继续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已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将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按天津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同样要遵守以上生育间隔要求,这样有助于缓解生育堆积现象的出现。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享受与生育一孩同样的产假政策。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一方面,将会出现一定的出生人口增量,预计未来三年因单独两孩政策每年新增1~2万出生人口。由于本市多年来已经在农村地区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因此,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另一方面,对公共服务资源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根据本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情况,目前能够基本满足生育政策调整以后的需要。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将继续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确保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建议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计划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针对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高龄产妇会有所增加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两孩”更为准确。如果单独夫妻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适用单独两孩政策了。
2月14日,记者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获悉,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将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并对第十六条第二款做了相应调整,该《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本市正式落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审议通过后的《条例》将第十六条“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内容中,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同时,将第十六条第二款“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中的第二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删除,全面推动本市“单独两孩”政策。
多增加一个孩子,对家庭的精力和财力来说都是一种考验,对社会的承载力更是一种挑战。大家最关心的是,相关配套设施准备好了吗?今天我们聚焦的是:幼儿园,准备好了吗?“入园难”的问题在单独二孩政策之前已经是让很多家长烦心的事了,总结起来说就是:“娃多园少、公立难进、私立太贵”。从2011年起,教育部启动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这是否为第二期三年计划打好了基础?为应对新一轮婴儿潮的到来,各地幼儿园还需要作哪些准备?
 今年32岁的王薇是一个3岁女孩的妈妈。单独两孩政策放开后,夫妻俩萌生了再生一个孩子的美好愿望,但王薇也陷入了“生”还是“不生”的纠结中。
津城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的人群有十几万人。但前期调查显示,这些夫妻想要“老二”的比例不超过50%。
 很多人担心,政策放开会不会引来生育高峰?对此,本市人口专家介绍,养儿成本的提高和不断增加的社会压力,不会让很多适龄夫妻马上追赶政策“第一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大约50%至60%的适龄夫妻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在本市符合生育新政的十几万人、几万对夫妻中,想要生“老二”的不足一半,市区人口中该意愿更低。因此,根据测算,政策实施后,整体上多生育不超过5万个孩子。
 在为何选择不生“老二”的调查中,反馈更多的原因是“生得起、养不起”。29岁的陈先生和27岁的妻子刘女士正好是符合新政的夫妻,他们已经有一个一岁半的儿子,按照政策他们可以再要个宝宝,但夫妻俩都觉得这是个太“昂贵”的决定。
浙江成首个“单独二孩”政策落地省份
浙江修订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法定情形,浙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二孩”政策落地的省份。
 北京有望3月实施“单独二孩”
 广西3月1日实施
 福建今年实施
 广西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江苏最快3月出台
 河北今年实施
 四川最快上半年实施
 吉林有望今年出台
 江苏最快3月出台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昨天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
 为什么调整生育政策?受国务院委托,卫计委主任李斌就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说明。
 决议起草经过哪些过程?2008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和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基础性调查研究,进行了多方案的比选,征求了多部门的意见。
 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决议草案提出,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决议草案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