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于春沣 米哲 徐丽)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天津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陈敏尔、张工、喻云林、段春华等代表发言。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陈敏尔、张工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我市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市广大妇女同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福。

  陈敏尔在发言中说,完全赞成立法法修正草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修改完善立法法,意义重大、正当其时,是新时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举措。立法法修正草案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效,有利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法治保障。

  张工在发言中说,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立法法修正草案对于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法治天津建设贯穿改革发展各个领域,突出城市特色和针对性,创新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全过程。

  喻云林在发言中说,立法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同时,充分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立法实践,健全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完善了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丰富了立法形式,对区域协同立法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完全赞同。为了做好修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是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我们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全方位做好立法法的贯彻实施。

  段春华在发言中说,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法修正草案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我完全赞成。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相信修改后的立法法必将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效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上,曹鸿鸣、张涛、于旭波、陈辐宽、马延和、李静、陈凤超、陈雨露、陈福利、徐晓、向巧、卜显和、王劲松、艾玎、卢静、成卫东、吴仁彪、张水波、张振连、陈军、周潮洪、单泽峰、孟广禄、赵亮、郭红静、阎洪涛等代表发言,完全赞成立法法修正草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大会秘书处法案组、简报组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