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费模式产生的问题日益凸显,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关门停业、人去楼空现象增多,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且维权难度大,涉及人员多,也给社会稳定带来重大影响。”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天津市委会副主委、河东区副区长丁梅向大会递交了关于破解预付费模式下消费者维权难的建议。

  丁梅建议,一是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明确预付费经营规范和管理措施,使预付费经营、管理有法可依,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到位;二是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对于采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商家开设监管账户,要求商家在开展预付费经营时必须在监管账户存贮一定资金,一旦出现商家跑路或其他经营问题,该账户资金可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合同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应根据不同行业需求,制定标准化合同文本或要求经营者拟定格式合同,经合法性审查后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四是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前了解经营者信誉度、经营状况或其他风险预警信息,增强合同意识,不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同时做好证据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