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9月18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消息,从印尼进口的冻带鱼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详细通报

  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带鱼1个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PT.PUTRI INDAH(注册编号为CR010-02)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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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开报道不完全统计,自7月以来,我国已有多种进口冷冻食品包装上发现新冠病毒。

  1、7月3日,福建厦门,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两个外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

  2、7月3日,辽宁大连,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三个外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

  3、7月14日,江西萍乡,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

  4、7月14日,重庆沙坪坝区,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测出新冠病毒。

  5、7月16日,云南,冻南美白虾包装箱外表面样本检测出新冠病毒。

  6、7月23日,辽宁大连,凯洋海鲜的冷库食品、加工车间、宿舍、食堂等食品和环境的多份样本检测出新冠病毒。

  7、8月11日,山东烟台,进口冷冻海鲜产品外包装样本检测出新冠病毒。

  8、8月12日,安徽芜湖,1家餐饮店进口的厄瓜多尔冻虾外包装样本检测出新冠病毒。

  9、8月12日,广东深圳,巴西进口冻鸡翅表面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10、8月13日,深圳龙岗,1份从巴西进口的冻鸡翅表面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综合 | 海关总署网站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