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抓好“六清”行动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涉黑案件65件482人,涉恶案件181件1368人。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天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注重深挖彻查,坚持“是黑恶案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案件一个也不凑数”,依法办理了以穆嘉为首的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颜锦等34人涉黑案、以史东利为首的天津首例“村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为保持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线索的核查、跟踪和处置,明确责任,紧盯不放,推动“线索清仓”落实到位。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抓获的逃犯依法快捕快诉,坚决配合“逃犯清零”行动。认真梳理在办黑恶案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加快“案件清结”工作。

  检察机关坚持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按照“伞网清除”的要求,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不断开展起底翻查,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发力。坚持把“黑财清底”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及时查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全面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持把参与社会治理作为重点,按照“行业清源”要求,依法用好检察建议,深入参与土地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3个,较好实现了制发一个检察建议带动解决一方面问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