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原则,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持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推动南开区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财政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

  二、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一)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落实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规定;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限额范围内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算支出要科学界定政府职责边界,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严格实行“零基预算”;严格支出保障序列,确保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不留缺口;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着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改革推进;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持续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区属一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整体评价全覆盖,将其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不断提高整体绩效水平。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任务,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经济活动,对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全面衡量,切实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三)完善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以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和项目为重点,既关注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强化结果导向,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持续加强对跨年度实施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及时清退执行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三、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绩效关口前移,自2020年起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区属一级预算单位将评估结果报区财政局。投资主管部门尤其要加强对基建投资项目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区财政局要强化项目库建设,组织开展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预算审核,将绩效目标作为立项入库和事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审核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二)强化绩效目标同步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设置重大政策、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不断完善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指标,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且要有充分的设立依据、规范的立项流程、保障目标实现的制度和措施。不断创新绩效目标设置方法,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化、合理化,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参与目标设定。区财政局要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与部门和单位预算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三)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监控机制,充分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动态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等问题及时纠正,对确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区财政局要会同区发改委、区审计局组建专门委员会,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超内容、超规模、超标准、超工期,建立项目全程监控机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对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实施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和项目要责令限期改正,并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调减或收回预算资金,最大限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各部门、各单位)

  (四)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绩效自评力度,完善绩效自评机制,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通过“天津市南开区预算绩效管理平台”报送区财政局核查。区财政局要不断完善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等预算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创新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流程,必要时可以引入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评价质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将各部门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重大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根据绩效情况分别实施优先保障、督促改进或削减、取消低效无效资金等措施,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四、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收入方面,重点关注财政收入结构和质量,以及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重点关注预算支出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将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作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适时开展政府债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二)建立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以基金政策执行和使用效果为重点、以专项债务支撑能力为关注点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以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目标、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为重点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形成全口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衔接,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五、构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支撑体系

  (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加快形成分级分类、实用高效、便于操作的业务规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二)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三)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南开区预算绩效管理平台”,实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全过程的信息化应用。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环节,为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等管理系统无缝衔接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二)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区审计局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区财政局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大政策和项目等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区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逐步在部门单位预决算中公开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

  (三)严格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区委、区政府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和干部年度考核,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区财政局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来源:南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