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是小商小贩谋生的主要手段。全国人大代表、东丽区华明街胡张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杨宝玲建议,应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释放出“地摊经济”的最大活力。

  “不能光图省事‘一禁了之’。”杨宝玲认为,“地摊经济”宜疏不宜堵,应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释放出“地摊经济”的最大活力。她建议,应制定统一的“地摊经济”准入许可标准、从业资格条件和商品入市手续,采取颁发资格证、许可证等方式,给予“地摊经济”与从业者的合法地位;根据地域情况,分类划定禁摊区、限摊区、开放区,明确不同区域管理标准,对“地摊经济”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早餐、农产品等民生刚需和突出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对相关从业者给予适当管理费减免等费用照顾;制定摊位经营管理规范,加大对破坏市容环境、社会治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采取入黑名单、限制经营、纳入征信系统等方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