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重点地区2018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检查结果的通报》,对天津予以通报表扬。2018年我市煤炭消费量比2017年下降43万吨,比2015年下降706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和“十三五”进度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重要举措。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形成合力,遵循“优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取得积极成效。

  按照国家下达的控煤目标任务,我市编制印发了《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将控煤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各主力燃煤电厂,重点监督电力、冶金、石化、炼焦等行业耗煤情况,督促各区落实好属地责任,严格控制区内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情况,在2017年累计改燃关停各类燃煤锅炉10938台的基础上,2018年又对37台燃煤锅炉完成了改燃关停。同时,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治理,巩固燃煤锅炉改燃关停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不再审批(核准)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确需新建用煤项目的,需实行煤炭减量替代。